

限塑令背景下無紡布袋的政策演進與實踐挑戰
2025-08-18 |相關政策

自2007年國務院頒布“限塑令”以來,無紡布袋作為塑料替代品逐步進入消費領域。2020年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》明確將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納入禁止范圍,同時鼓勵推廣可循環使用的環保袋。無紡布袋因其耐用性、可印刷性及重復使用特點,成為商超、外賣等領域的主流選擇,但其“塑料本質”與環保爭議也隨之顯現。
政策推動與行業規范
地方層面,海南于2023年率先禁止克重低于100g/m2的無紡布購物袋,要求生物降解替代品需符合地方標準DB46/T 505—2020。國家發改委聯合生態環境部在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》中進一步強調,需建立覆蓋生產、流通、回收的全鏈條管理機制,避免無紡布袋因過度使用成為“隱形污染源”。2024年上海市消保委調研顯示,76.4%的消費者誤將無紡布袋視為完 全環保產品,反映出政策宣導與公眾認知的落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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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瓶頸與可持續路徑
目前市面90%的無紡布以聚丙烯(PP)為原料,其自然降解需數十年,重復使用52次才能抵消生產碳排放。部分企業通過工藝革新探索解決方案:英國Nonwovenn公司以廢棄物發電,國 內廠商將邊角料加工為纖維板,年替代原木200萬立方米。政策層面,《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》(GB/T 38082-2019)為無紡布降解性能提供技術依據,但實際落地仍依賴企業自律與監管強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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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挑戰與建議
無紡布袋的環保價值取決于使用頻次與回收體系。美團2022年調研顯示,46%的用戶僅使用11次即丟棄,而外賣行業定制袋的日均消耗量達百萬級。建議從三方面優化:一是完善回收基礎設施,參照郵政系統推廣無紡布快遞袋循環使用模式;二是強化標識管理,明確標注“非完 全降解”及建議使用次數,避免誤導消費者;三是探索激勵政策,對重復使用率高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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